机动车油改气或将叫停

2014-12-11来源 : 互联网

12月8日,奎文区华日进口汽车维修有限公司车间内,工作人员正在为一辆已经“油改气”的出租车进行检测。

近日,由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油改气”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在各个改装厂引起轩然**。根据征求意见稿,机动车“油改气”将面临叫停的境地。潍坊的“油改气”车辆以及改装厂都在全省处于**,“要是**按照征求意见稿执行,那很多企业都要倒闭。”12月8日,记者调查此事时,不止一家改装厂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这样陈述着。“油改气”到底何去何从,来看看记者的走访调查。

背景情况

机动车“油改气” 不符合相关规定

自征求意见稿发文之日起,不允许继续进行在用机动车“油改气”,各地不得再**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在用机动车“油改气”规定。

12月8日上午,考持栋坐在办公室里不停接着电话。考持栋是奎文区华日进口汽车维修有限公司的经理,也是潍坊市**个投身“油改气”行业的人,这些电话都是围绕着一个话题——国家质检总局关于“油改气”新规的征求意见。“山东省‘油改气’行业协会也针对征求意见稿发表了函,现在从省里到各地市都在密切关注此事。”考持栋说。

征求意见稿一开始便指出,在用机动车“油改气”不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的相关规定,监管制度不完善,改装企业能力参差不齐,并表示目前在用机动车“油改气”使用的车辆燃气专用装置缺少有效的质量**及检测,无法**在用机动车“油改气”车辆的安全性能和合法使用,要求各地使用汽车生产企业按照《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生产的燃气汽车。

在意见征求稿的第二条则明确提出“停止在用机动车‘油改气’,加强对已改装车辆的监管”,并声明“自本文发文之日起,不允许继续进行在用机动车‘油改气’,各地不得再**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在用机动车‘油改气’规定”。对于已改装车辆,意见征求稿则表示各地要明确规定已改装车辆的使用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则不得上路行驶。

我市数据

平均每31辆车中 有一辆是“烧气”

从2009年开始,**部门**应用“油改气”,到目前为止,已经在潍坊市质监局登记备案的车用气瓶共有91541只。

在经济区锦绣苑小区居住的孙先生有一辆大众POLO轿车,“油改气”已经5年时间。“平时都是在城区里跑,业务比较多,算来算去还是改成‘烧气’比较合适。”孙先生说。

当**午,记者从潍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了解到,从2009年开始,**部门**应用“油改气”,到目前为止,已经在市质监局登记备案的车用气瓶共有91541只。“这部分只是已经在市质监局备案过的,不包括部分刚改装完毕还没来得及备案的‘油改气’车辆,也就是说我市实际‘油改气’车辆可能高于这个数字。”工作人员介绍道。

据了解,目前全市登记备案的汽车“油改气”改装单位有150多家,其中城区(潍城、奎文、坊子、寒亭、高新、滨海、峡山、保税区)达50多家。而根据山东省“油改气”行业协会提供的数据,目前全国改装厂数量高达3000家,其中山东省就有1049家,从业人员超过3万人,涉及不少从业者和车主的利益。

根据潍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工作人员提供的数据,到11月底,我市机动车保有量为2908353辆,其中汽车保有量数字为1712083辆,“油改气”车辆为55000辆左右,也就是说,平均每31辆汽车就有一辆是“油改气”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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