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停办油改气已改车辆仍可正常使用

2014-12-15来源 : 互联网

*近,不少网友在**上反映“油改气”不给盖章问题,对此,德州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12月11日正式对网友提问做了官方回复,我市自2014年11月21日起对“油改气”的车辆**签章,此前已加装天然气瓶并在行驶证、登记证书上签章的车辆,仍可正常使用,不存在要进行拆除气瓶和处罚的问题。

据德州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GB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对燃料系统的安全保护部分“不准许用户改动或加装燃料箱,不准许用户改动燃料管路”的规定,自2012年9月1日起,国家禁止再进行机动车“油改气”业务办理。

《GB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实施后,我市及周边市均未立即停止办理机动车“油改气”签章业务,2014年9月中旬,省厅交管局明确要求要严格按照《GB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执行。

我市公安车管部门决定,自2014年11月21日起对“油改气”的车辆**签章。此前已加装天然气瓶并在行驶证、登记证书上签章的车辆,仍可正常使用,不存在要进行拆除气瓶和处罚的问题。

德州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截止2014年12月11日,我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未接受过任何媒体的采访,也未授权任何媒体发布消息,此前发布的所有消息均不是德州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的官方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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