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历山煤气站被指收钱不入账

2014-12-27来源 : 互联网

“前几天,家里煤气突然断供,煤气公司说我没有交费,我交的600元*到哪去了?”25日,刘先生向本报反映。

刘先生住在解放东路,20多年来一直在黄台南路的历山煤气站交费,有时带着煤气本,没带的话就报上自己的名字,由工作人员把*存到自己的账户。9月10日路过时,他再次报了名字,存了600元。12月6日,他妻子做饭时发现停气了,打电话到煤气站,被告知账上没*了。*存到同名同姓的其他人账户上了?刘先生向历山煤气站所属的济南蓝光煤气公司咨询,得到的答复是没有人和刘先生同名,在9月10日前后也没有一笔600元的交费入账。

“12月9日,我们夫妻俩来到煤气站,等了不长时间,收我600元*的小伙子就出现在营业室,我一下子就认出了他。”刘先生说,对方并不承认曾收过这笔*。刘先生要求看当时的监控摄像,以证明自己确实交了*。煤气站负责人潘站长称营业室没有安装监控设备,无法证明是否交费。此后,刘先生多次向济南蓝光煤气公司及驻地派出所反映此事,并无下文。“收费小伙给我打过几次电话,反复强调他头顶上没有摄像镜头,谁也没法证明他收了*。”刘先生说,营业室收费,属于公共场所,如果有监控,事情也就不会这么棘手了,“潘站长竟说,如果安了监控,他们就没有私密空间了。”

蓝光热线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接到刘先生投诉后,公司已经查账,9月10日前后并没有一笔600元入账。煤气站收费之后应向用户提供发票或收据。刘先生夫妇则称,在历山煤气站交费20多年,从来没见过发票或收据。

煤气站潘站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按规定不带煤气本是不能交费的,交费后金额直接打印在本上,一般不提供发票或收据,除非用户有特殊要求。记者提出希望与刘先生指认的“收费小伙”联系,潘站长称:“不方便提供员工的个人电话,收费的事,他自己说想不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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