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出租车调整方案发布 12月16日起执行!

2017-11-17来源 : 互联网

济南出租车运价调整已尘埃落定!11月16日,济南市***发布了《关于调整规范巡游客运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增加了礼宾车车型的基础运价标准

二是对回空费、低速运行费计费结构进行了完善和调整

三是对拼车收费进行了规范。

具体通知如下:

一、现有普通型巡游客运出租汽车的基础运价不变,新增礼宾型巡游客运出租汽车基础运价标准:

1、普通型巡游客运出租汽车起租运价三公里9元,车公里运价每公里1.50元。

2、礼宾型巡游客运出租汽车起租运价三公里12元,车公里运价每公里1.80元。

二、普通车型和礼宾车型的回空费和低速运行费按下列标准执行:

1、将原6公里以上加收50%车公里运价的回空费,调整为按 阶梯计费的方式收费,执行以下标准:

6公里(不含6公里)至20公里(含20公里)部分加收50%车公里运价;

20公里(不含20公里)至35公里(含35公里)部分加收100%车公里运价;

35公里(不含35公里)至100公里(含100公里)部分加收150%车公里运价;

100公里以上部分加收175%车公里运价。

2、根据乘客要求停车等候或由于道路等客观条件限制,致使营运速度低于12公里/小时开始计时收费,前5分钟每分钟加收0.40元,5分钟后每分钟加收0.50元。

三、普通车型和礼宾车型执行原夜间费计费标准:一、四季度21:00至次日6:00及二、三季度22:00至次日5:00,加收15%(车公里运价)夜间费。

四、电召服务费执行原标准:每乘次5元。

五、运距超过60公里的属于长途包车,需按照乘客要求,可以根据计价器打表计费,也可由双方协商约定费用,但须出具当日出租汽车专用票据。

六、出租汽车在载客过程中产生的过路、过桥费用由乘客负担。

七、经乘客允许,可以沿路合乘其他乘客,*先上车的乘客 按其计费标准享受7折优惠,后上车乘客按其全程计费标准支付。

八、每100米计量一次计程收费,终点结算时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直接进位到0.50元或整元。

九、礼宾型出租汽车不得超过巡游车总量的30%,具体准入标准由出租汽车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符合准入标准的车型,由交通行业主管部门会同价格部门对外公布。

十、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计价器调整和宣传工作,严格执 行收费标准和明码标价的规定,在车辆的规定位置张贴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标签,自觉接受****的监督检查,**我市出租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

十一、本次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规范政策,适用于许可的 经营区域在市内五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及高新区的巡游出租汽车。

十二、本通知自2017年12月16日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15日。出租汽车未调整计价器前,仍按原运价标准执行。

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增加了礼宾车车型的基础运价标准。起租运价为三公里12元,车公里运价为每公里1.80元。二是对回空费、低速运行费计费结构进行了完善和调整。

其中:回空费由原6公里以上加收50%的车公里运价,调整为按阶梯计费的方式收费,即:6公里(不含6公里)至20公里(含20公里)部分加收50%车公里运价;20公里(不含20公里)至35公里(含35公里)部分加收100%车公里运价;35公里(不含35公里)至100公里(含100公里)部分加收150%车公里运价;100公里以上部分加收175%车公里运价;

低速运行费方面:当乘客要求停车等候或由于道路等客观条件限制致使营运速度低于12公里/小时,低速运行费由原来每分钟加收0.20元调整为前5分钟每分钟加收0.40元,5分钟后每分钟加收0.50元。

三是对拼车收费进行了规范,根据文件规定:经乘客允许,可以沿路合乘其他乘客,*先上车的乘客按其计费标准享受7折优惠,后上车乘客按其全程计费标准支付。以上调整的运价均由出租汽车计价器自动计算完成。自文件生效之日起,市客运办将分批对出租汽车计价器进行调整,出租汽车在未完成计价器调整之前,仍按原运价执行。

渝ICP备2024022750号-1

Copyright©2004-2024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市上台九悟酒销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