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市场不接受学生自带档案 不得私拆与补办

2014-07-11来源 : 互联网

目前,大学毕业生多数已集中离开学校。记者采访张店区人才交流中心一负责人了解到,各区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市场)都不接受学生自带档案,“如果档案到达学生手中,学生应当**时间联系学校,由学校进行邮寄。”另外,该负责人特别强调,档案是不能私拆与补办的,因此毕业生一定要**档案的安全性。

毕业生在离校时就签约工作单位并办理好就业报到证者,学生工作处对毕业生档案审核、封签后,将于两周内通过机要途径转递到毕业生工作单位或相关人事部门(以毕业生报到证上的地址为准),毕业生可到单位人事部门查询。

学生毕业后,由于暂时未找到工作等原因滞留的档案,学生工作处将负责免费保存两年。在两年择业期内,若学生找到工作并办理报到证者,学校会及时分批通过机要转递到就业单位。两年后,学生工作处凭招生就业处开具的转回生源地的就业报到证,统一将档案转往学生生源地省、市、县人事部门人才交流中心。

毕业生档案原则上不允许本人自带,个别特殊情况确需自带的,必须持接收档案的人事部门出具的允许本人自带档案的调档函,经学生工作处主管**签字同意后,方可提取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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