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新规首日 14辆车未配备儿童安全椅被查

2014-08-02来源 : 互联网

“未满十二周岁未成年人禁止乘坐副驾驶位,未满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乘车应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椅,恶劣天气、重大节日危化品运输车辆高速通行处两千元罚款……”今天(8月1日),最新修订的《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下称新条例)正式实施。大众网记者跟随淄博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警支队的执法人员,在滨莱高速淄博段展开突击检查。全天共检查车辆480台,查处违法行为36起,其中没有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的占14起。

仅一辆车安装儿童安全椅

上午9点30分,记者跟随一组执法人员来到滨莱高速淄博新区收费站,一下车,便看到执法民警在对一辆私家车主进行询问。记者注意到,一名妇女抱着一个3岁左右的孩子坐在副驾驶上,未系安全带,后座也未安装儿童安全椅。

据了解,该车是从平邑开往淄博,孩子的母亲告诉记者:“以前不知道孩子未满十二岁不能坐副驾驶,更没听说过未满四岁的孩子需要使用安全椅。”在民警的劝说教育下,车主表示一下高速,就到附件的商场购买一款安全椅。

随后,在滨莱高速周村服务区,一辆从泰安开往潍坊的私家车停靠在此处休息。记者注意到,在该车后排座位上安装了一个儿童安全椅,一个约1岁半的孩子坐在安全椅上。孩子的父亲王先生告诉记者,“在孩子七八个月大的时候我们就给他买了安全椅,保证孩子安全的同时,我们出行也更放心。”

在一上午的突击检查中,仅有王先生一家为孩子配备并正确使用了儿童安全椅,其余近10个家庭都没有为4岁以下儿童配备安全椅,甚至都不知晓相关规定。

多数大货车司机对新条例比较了解

上午10点10分,记者一行人又来到滨莱高速博山收费站,执法民警对来往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客车进行了安全宣传教育。在一辆淄博开往濮阳的危化品运输车前,司机沈先生说:“平时经常能在高速路上看到LED显示牌在滚动播放恶劣天气以及法定节假日危化品运输车禁行的通知,所以肯定不会在这些时候将车开到高速。”

从淄博开往枣庄的客车司机孙先生也告诉记者,由于之前公司经常进行交通法规的学习,高速路上也集中宣传,所以他早已知道在2:00-5:00期间,客运车辆不能在高速公路上行驶。

在此次的宣传教育阶段,记者注意到,多数危化品运输车辆、客车司机都对新条例比较了解,并保证会遵守相关规定。

查处高速违法行为36起

据淄博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警支队民警张修志介绍,根据相关数据显示,一旦发生事故,使用了儿童安全座椅的车辆,可将0-3岁婴儿的死亡率降低71%,3-6岁幼儿的死亡率降低54%。“下一步,我们将在高速路口通过LED显示牌加大对新条例的宣传力度,并加大突击检查频率,提高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据了解,在中秋节、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淄博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将严厉打击危化品运输车辆高速通行问题,一旦发现,将按新条例处二千元罚款。

据了解,新条例实施第一天,淄博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共在辖区设置8个检查站点,出动警车9辆,出动警力34人,全天检查车辆480台,查处违法行为36起,其中没有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的占14起。

标签: 山东 社会 淄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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