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取得劳动报酬,是每个劳动者应有的权益。但那些干着最累、最脏、最苦工作的农民工,有时候想要得到自己的劳动报酬,却是一件相当不容易的事。
在农村养老,常理是“黑发人”孝敬“白发人”,现在昌乐县乔官镇刘家庄子村村民刘谦深的家里,情况却恰恰相反,刘谦深的父亲在悉心照料他。这全都是因为两年前的一场脑溢血,让作为家里顶梁柱的刘谦深几乎丧失了自理能力。而今天,是他两年多来最高兴的一天,拖欠4年的工资终于全部找回来了。
拿着儿子的拖欠款,刘谦深的父亲刘林德激动得说:“咱这钱全收着了,添上这个钱治治,争取让他自理。”刘谦深突发脑溢血,让一家的生活陷入困境,在去年春节的关头,他们诉诸了法律;而被告偿还能力有限,根据这一实际情况,昌乐县乔官法庭转变工作思路,并没有进行简单的判决执行,经过持久耐心的沟通、协调,终究为刘谦深全额追回拖欠的血汗钱。“考虑到被告的特殊情况,我们就决定了用调解的方式,给他们解决纠纷,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昌乐县人民法院乔官法庭副庭长马金汉说道。
去年以来,昌乐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群众第一、基层第一、弱势群体第一”的群众观,不断强化措施,注重抓好涉及农民工案件的立案、审理、执行、调解、司法救助等工作环节,全力维护农民工权益,最大限度地维护好、实现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向社会公开了6部维权热线电话,全天候接听、解答农民工咨询,为农民工释法明理,同时开辟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人身损害等案件,及时办理立案送达手续,提高此类案件的处理效率,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工资款。昌乐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文凯介绍说:“抓好了对困难农民工的司法救助力度,对农民工起诉的案件,及时办理减缓免诉讼费手续,确保农民工打得起官司,进一步密切了与劳动人社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力度,完善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快速执行反应机制,加大非诉执行的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到目前为止,昌乐县人民法院共为农民工起诉的案件减缓免诉讼费用3.6万元,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去年以来,昌乐县人民法院共为48名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款共计89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