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招徕游客本地游 将给予相应数额奖励

2014-07-17来源 : 互联网

大众网东营7月17日讯 2013年东营市旅游局对组织招徕市外游客来东营市开展“二日游”及以上游览活动的外地组团社、本地地接社进行激励性奖励。在实打实的奖励的激励下,2013年来我市旅游游客人数上涨,带动了旅游市场的发展。7月16日,记者获悉,近日,我市制定**了《2014年东营市招徕游客认定暂行办法》,继续对符合招徕游客办法的外地组团社、本地地接社进行奖励。有效期至2015年3月5日止(2015年贺年会结束)。

据了解,在激励奖励的刺激下,2013年我市有59752万游客符合《2013年东营市旅行社招徕游客若干奖励政策》的规定,为地接社、组团社共发放奖金近160万元。为进一步促进东营旅游业发展,加大客源市场**力度,调动本地旅行社、外地旅行社共同宣传推介东营旅游的积极性,提高东营旅游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2014年我市是对组织招徕市外游客来我市开展二日游及以上游览活动的外地组团社、本地地接社进行奖励。

本次奖励办法分为旅游大团队奖励、游客人数累计团队奖励和重要宣传促销活动奖励三种类型。对招徕汽车团队、自驾车团队、包机团队、入境团队等旅游团队形式来东营市旅游的本市地接旅行社,按照相关标准实行***奖励,奖励金额与去年没有变化。从市外1次组织招徕旅游汽车团队来我市旅游,人数达到20人及以上的,根据游客数量,对本地、外地地接社按每人10元、12元、14元、16元的标准进行奖励;从市外1次组织招徕自驾车10台及以上、游客30人及以上的,根据车辆和游客数量,对本地、外地地接社按每人10元、12元、14元、16元的标准进行奖励;一次招徕境外游客来我市旅游的,人数在10人及以上的,根据游客数量,对地接社按每人20元、30元、40元的标准奖励。对未达到旅游大团队奖励*低标准的,实行游客人数累计奖励。年接待游客累计150人次以上的,按每人次5至12元的标准对旅行社进行奖励。另外,旅行社积极参加东营市旅游局组织的旅游博览会、旅游推介会等重要宣传促销活动,且成效显著的,也将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

同时,根据2013年旅游营销情况,2014年旅游营销工作抽取总计划数的50%(6万人),面向全市旅行社进行营销招标,并对中标旅行社按相关标准进行奖励。

与去年不同是的,今年在景区、景点选择上有了变化。2013年要求申请奖励的旅游团队(包括旅游大团队和游客人数累计团队)必须在我市至少游览2个收费A级景区。而2014年的《办法》则要求,申请奖励的旅游团队(包括旅游大团队和游客人数累计团队)同样必须在我市至少游览两个收费2A级以上景区,但必须选择黄河口生态旅游区、揽翠湖旅游度假区、黄河三角洲动物园、东营万象游乐园、园博园中的任意一个,外加其它一个收费的2A级以上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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