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省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山东等多地基准线下调

2015-05-30来源 : 互联网

记者统计,截至目前,全国共有23个省份公布了201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其中基准线平均在12%左右,这一水平相比去年有明显下降。以山东为例,2013年山东企业工资指导线为: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15%;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上线(预警线)22%;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下线6%。2014年山东企业工资指导线: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12%,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上线(预警线):20%,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下线:4%。

据悉,企业工资指导线由基准线、上线(又称为预警线)和下线构成。它是**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企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指导线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但可作为企业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及企业自身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的参考依据。

在已发布工资指导线的23个省份中,河南和新疆的基准线*高,均为15%.基准线*低的广东省为9%,比去年的10.5%下降1.5个百分点,是目前**基准线低于10%的地区。

值得注意的是,山东、宁夏、山西、新疆、广西等地工资指导线比上一年度均有所下调。如宁夏工资增长基准线由2013年的15%降至今年的13%,广西由13%降至12%.23个省份的基准线平均值也因此降至12%左右。回顾2013年,全国有17个地区制定了工资指导线,基准线普遍在14%左右。

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刘学民认为,各地**在制定工资指导线时主要依据经济增长、劳动生产率、物价上涨等因素,同时也综合考虑失业、劳动力市场价格、人工成本等相关因素。2014年多地均下调工资指导线,反映了宏观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各地普遍出现经济增长放缓、企业用工成本上升且利润空间缩小的现实情况。

同时,工资指导线能够引导劳动者对工资增长形成一个正确的、合理的心理预期,并对工资集体协商提供借鉴。“工资指导线可以作为工资集体协商中劳资双方协商的重要参考依据,”**认为,合理确定的工资增长幅度指导线,有助于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按照相关规定,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应包括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分配形式,年度和月平均工资水平,福利和调整幅度及调整办法,津贴、补贴标准和奖金等分配办法,加班加点工资基数标准,工资支付办法和时间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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