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中小学大班额全面"瘦身"每年递减10%以上

2014-08-02来源 : 互联网

从今年起,中小学超规模、大班额的问题将逐步得到解决。昨日记者了解到,山东省济宁市政府办公室日前专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从今年起,对于超规模、大班额的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逐步控制规模降低班额,按照每年招生人数递减10%以上的比例,三年内使其办学规模和班额符合省定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每年的7、8月份都是中小学“招生季”的开始,家长们大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公平、公正地进入一所好学校。新出台的意见规定,我市各县县市区要按照就近入学原则,科学合理划定小学招生范围,明确各小学校服务区,确保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初中学校实行对口划片招生,要根据小学生源情况为辖区内每一所初中学校划定对口小学,可采用单校划片“一对一”“一对多”或多校划片“多对多”等方式。另外,要依法执行“年满六周岁”的入学规定,保障适龄儿童入学。招生过程中,严格执行免试入学,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不得按照考试成绩选拔生源,不得通过任何方式擅自附加招生条件。未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特长班或实验班的名义招生。学生入学后,各义务教育学校应及时使用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办理学籍注册手续,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严禁在校学生重复建籍,确保学生学籍所在学校与实际学习所在学校一致。

另外,各县(市、区)要均衡配置义务教育资源,依法加快居民区配套学校同步建设步伐,方便学生就近接受义务教育。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学校规模和国家规定设定在校生总数和班额上限,按照实际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对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突破招生计划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对在校生数和班额达到规定上限的学校,无学生转出的,不准接收学生转入。在收费方面,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严禁公办学校以与民办学校联合办学或举办民办校中校等方式,违规按照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费。坚决查处以捐资助学、借读等任何名义的择校乱收费行为,切实解决“以钱择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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