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公务员高温补贴规定有哪些?相信大家都知道高温补贴吧,很多人可能以为只有那些在**室外烈日下工作的劳动者才有,但其实不是的,在室内工作的劳动者也有劳动补贴的,而且,劳动补贴是按照环境温度来选择发放对象的,并不是按照职业来区分,所以,公务员是有高温补贴的,下面我们来看看2018公务员高温补贴规定。
根据2012年修订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据相关报道,已有28省明确高温补贴发放,并且部分地区上调。包括山东、陕西等地。
去年,山东省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的津贴从120元涨到了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从80元涨到了140元。这也是该省自2006年以来*次上调。陕西高温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天10元提高到25元。
另外,河北省也在去年指定了夏季高温津贴试行标准。根据该标准,从事露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小时(含加班加点)1.5元;没有防暑降温设备或有防暑降温设备但达不到降低工作场所温度效果的室内劳动者每人每小时(含加班加点)1元。
从高温补贴发放时间来看,各地也因气候条件差异有所区别。如,北京、山西等北方地区的发放时间段为6到8月,而海南省的发放时间长达7个月,从4月到10月。
河北省因南北跨度长,气温差别大等原因,实行夏季高温补贴差别时长。其中,冬季取暖标准不超过4个月(含4个月)的市、区、县(市),每年从5月21日至8月31日执行;冬季取暖期标准超过4个月(不含4个月)的市、区、县(市),每年从6月11日至8月20日执行。